通讯员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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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查孟达带队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以检察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当好生态“检察卫士”。
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查方达(左二)带队对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通讯员供图)
诉前检察建议,“搬走”两座“垃圾山”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村余家湾铁路桥下此前被违法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村民们对此深恶痛绝:“这臭气熏天,马上夏天了,可怎么办啊。”
被同样情况困扰的还有经济技术开发区茅塔河桥处附近的村民,五茅路路段大量工业固体废物沿公路被倾倒向茅塔河河道,一些废弃泡沫已经开始发霉发臭。
两个月后,垃圾被清理干净,胡乱堆放垃圾的行为也被根治。这些“垃圾山”是如何消失的呢?
今年3月,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中发现上述污染情况,立即进行取证,查明情况后第一时间立案审查。为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深入调查后,向具有监管职责的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办事处分别发出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及时清理废弃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并着手整改,5月,茅箭区检察院先后收到各单位的复函,表示对该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已积极整改完善。
整改“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刚性
8月15日,茅箭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整改单位负责人实地走访上述两个区域,整改现场固体废物均已清理完毕。
据介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立即展开清理工作,并安排执法人员日夜巡查,尤其是附近渣土车和小三轮等车辆的夜间排查,对违规倾倒垃圾的予以处罚,有效阻止此处“垃圾山”在清理后“复生”。同时,督促村级河长、民间河长切实履职尽责,合力维护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后续也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防止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再度发生。
省人大代表袁丙琼表示:茅箭区检察院不仅要求有关单位对被建议事项有书面回复,更重要的是有“实而又实”的整改效果,检察建议的作用得以充分释放。公益诉讼部门坚持跟进监督理念,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在生态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逐绿前行,生态保护宣传“声”入群众
在公益诉讼“回头看”结束后,茅箭区检察院青年干警结合首个全国生态日,开展环保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活动。
走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通讯员供图)
干警们在涉案区域周边、商业街、广场等人群聚集处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材料,宣传生态发展理念,讲解相关环保政策。围绕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内容向群众科普环保知识,呼吁广大群众发现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相关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引导群众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以后在遇到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情况我们肯定积极向检察院反映,保护环境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啊。”过往群众仔细聆听检察官讲解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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