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3〕123号)文件要求,面试结束后将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人员范围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与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1.时 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
地 点: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体检中心(原二康医院),联系电话:0912-5641941
2.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1.体检结束后,考生将本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装档案袋(封面填写姓名、学科、联系电话),送交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由人事股统一送榆林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
2.需要开调档函的考生,请到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开具,联系电话:0912-5635956。
3.请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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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绥德县2023年特岗招聘成绩
绥德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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